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和表彰在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导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关心研究生全面成长。
(二)能认真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精心指导研究生,按时完成研究生指导及教学任务。
(三)治学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在教学上精益求精,教学效果良好。
(四)承担有较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取得了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近五年主持厅局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与教育硕士培养相关的横向项目,或教育教学项目、精品课程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教学资源类项目,或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五)注重研究生在学习、科研工作中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所指导的研究生达到以下要求:
1.所指导研究生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无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
3.指导的研究生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检中无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情况;
4.近五年度指导的已毕业研究生中,所有送审学位论文均一次性通过。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优先考虑:
(1)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2)所指导的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在高水平期刊发表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3)所指导研究生的实践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优秀研究生导师需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院推荐。学院根据优秀研究生导师的评选条件,在认真审查《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优秀研究生导师候选人,填写《推荐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推荐名单和《申请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三)复核评审。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复核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并组织评审。
(四)审定公布。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4年11月18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5418849@126.com。
(一)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2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
(三)推荐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一式1份)
联系人:钱芳 联系电话:025-56226258